平等的价值与意义
倡导并促进平等的实现,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目标在于消灭阶级,消灭剥削,使社会摆脱和超越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现象,让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支配国家权力。因此,科学社会主义在诞生之始就将平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邓小平再次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表明,无论在哪个时期,平等都已经内在地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平等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实现人民民主,就必须消灭阶级,使广大人民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如果人民群众不能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那就谈不上真正的当家作主;如果社会隐性地被分为三六九等,那么人民的主体地位便成为空谈。
平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条件。市场经济以身份平等和规则公平为基本前提。不平等和特权只会造成弱肉强食、恶性竞争的市场风气,最终破坏经济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只有确保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和地位,引入公平的竞争机制,才能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促进平等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必经之路。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然而,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已成为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因素。缩小贫富差距,使广大群众能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
只有实现平等,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只有一部分人享受了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那还算不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平等,确保人人都从改革和发展中受益,才能切实增进人民福祉,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