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平等的原则和途径
平等不仅是当今中国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平等的实现,既需要平等理念的弘扬,也需要社会改革的促进,需要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
平等的实现,首先需要生产力的发展来保证。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遗余力地发展生产力。只有把蛋糕做好做大,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到蛋糕,并且使每个人分到的蛋糕更多更大。
缩小收入差距是实现平等的关键。须根据十八大提出“两个同步”、“两个比重”、“两个公平”,逐步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通过税收等再分配手段有效地调控收入差距,调节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根除因非法收入而造成的不平等现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既保证人们合法的劳动所得不被剥夺克扣,又规避和清除由特权、违纪违法所得的非法收入。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教育平等。教育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未来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前景,而且决定着一个人的眼界和情怀,是人们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只有使每个公民,无论其家庭收入、地域、民族、身份、性别,都能平等地拥有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地使用教育资源,才能使每个人真正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才能实实在在地促进人与人之间平等。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不能一蹴而就,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地予以实现。当前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良性激励机制,应允许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在生产力还未达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盲目追求过度的平等和平均化,只会使人们丧失劳动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失去源动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使平等更加难以实现。如同马克思说,如果没有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就只会造成“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6页。]这一点在早期社会主义实践中有过经验教训。如果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盲目追求平等,平等就将成为空想。要克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重大战略判断,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差距,实现平等。